外賣員無電子通行證仍配送,上海警方連續(xù)查處兩家責任不落實經(jīng)營主體

人民網(wǎng)上海5月9日電 (王文娟)疫情防控期間,電子通行證是配送寄遞人員上崗的必要條件和通行憑證,而確保配送寄遞人員持有有效電子通行證,則是電商平臺、超市商鋪等經(jīng)營主體必須履行的主體責任。
近日,上海公安從查獲的“黑騎手”案例入手,全量開展回溯倒查,連續(xù)查處兩家主體責任不落實、違規(guī)安排無電子通行證員工配送貨物的經(jīng)營主體,有效震懾警示相關平臺、企業(yè)切實落實主體責任,把疫情通過配送寄遞鏈條傳播的風險降到最低。目前,上海警方已累計約談相關經(jīng)營主體90余家,對其中35家單位(負責人)予以行政處罰。
日前,浦東公安分局在路面巡查中,先后查獲無電子通行證的配送人員穆某、王某和高某,即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按照要求開展回溯倒查。經(jīng)查,穆某系本市某品牌餐廳的外賣送餐員,但勞務關系隸屬于“上海某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”,該公司未履行核驗員工電子通行證的責任,致使穆某在未取得電子通行證的情況下從事外賣送餐活動。5月8日,警方依法約談該公司負責人施某,并對該公司作出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。
王某和高某系本市某速遞東陸路分部員工,當日下午,兩人受分部負責人王某強指派,外出配送生活物資時被民警查獲。5月5日,警方依法傳喚王某強,其承認明知屬下員工王某、高某無電子通行證,仍心存僥幸安排2人外出配送物資。目前,王某強因拒不執(zhí)行緊急狀態(tài)下的決定、命令的違法行為,被浦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。
警方提醒廣大經(jīng)營主體,必須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,不得向無電子通行證或電子通行證失效的配送寄遞人員派單,堅決杜絕冒名頂替的情況。對主體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,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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